说到遗嘱,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了。一般情况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如果个人生命到了尽头的话,为了不让家里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有什么纠纷的问题,一般是会选择去设定遗嘱的,因为遗嘱的存在,可以让家里人能够合理地按照遗嘱人员的心愿去分配财产,不会有什么纠纷或者怨言。但是由于遗嘱的一些改变性,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不确定的东西。就有相关网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离婚协议写明房产在夫妻去世后全归子女,离婚后还可以立遗嘱赠与他人吗?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给予答复,希望能够帮助到对此有疑问的人。
就算离婚协议写着房产在夫妻去世以后全归子女,但是离婚以后,还是可以重新设定遗嘱的。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虽然遗嘱是制定遗嘱的人最后的意愿,但是有的人可能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遗嘱想好,甚至已经立定好了。但是可能过一段时间,又会对自己的遗嘱不满意,那么,这种情况下,设定遗嘱的人就可能选择修改遗嘱,这在法律上面也是被许可的。因此,遗嘱依然还是可以进行修改的。
个人在离开世界以后,遗嘱的生效大于协议。在正常的财产分配过程中,遗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没有遗嘱才应该按照协议来操作。所以如果个人在离开世界之前,有设定遗嘱的话,那么后面的人就应该按照遗嘱来办事,遗嘱的效力存在,那么对于协议,其实就没有那么有威慑力了,毕竟遗嘱才是个人真正的心愿。
对于以上我的说法,你同意吗?如果你有什么好的意见或者建议的话,欢迎留下你的宝贵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