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东省青岛市为例,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为1700元。
从2018年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发放时间调整为每年度10月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每人每年度1700元。
二、发放方式:随每年度10月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对每年度10月份及以后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在其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予以发放。
三、取暖补贴的发放范围、资金渠道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以青岛市为例,企业职工退休取暖标准为1700元。尤其是本年度10月至12月底期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在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首月予以发放。1月至9月去世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费与死亡待遇一并发放给其遗属。
企业退休(职)人员持养老待遇发放卡(折),到开户银行的任何营业网点或自助服务设备,均可查询养老待遇发放情况,也可根据开户行业务说明通过网上银行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政务网-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发放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