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的。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扩展资料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技术条件
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
1、企业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专业不少于5个,5个专业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4、近10年获得过全国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
5、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用于评估和规范工程设计企业或单位的技术能力、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工程领域和行业,设计资质标准的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力量:评估工程设计企业或单位的技术实力,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经验、学历等方面的要求。
业务能力:评估工程设计企业或单位完成特定类型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和业绩。
设备设施:评估工程设计企业或单位的技术装备、试验检测设备、绘图软件等方面的要求。
质量管理:评估工程设计企业或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财务状况:评估工程设计企业或单位的财务状况,以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开展工程设计工作。
信用状况:评估工程设计企业或单位的信用状况,包括商业信誉、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