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11-13
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着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指导着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贯穿并渗透于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抓住了这个核心价值观,就抓住了社会主义的价值需求、价值创造、价值体系、价值实现的前提和关键。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地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在我国, 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体现着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 指导着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 贯穿并渗透于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 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抓住了这个核心价值观, 就抓住了社会主义的价值需求、价值创造、价值体系、价值实现的前提和关键。
“富强”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富强即民富国强, 意味着追求人民群众生活的共同富裕, 意味着把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追求的首要目标。社会主义经济追求的富裕是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共同富裕, 其实质是要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关系, 是社会主义根本价值的反映。
“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说, 民主是一种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以民主政治为核心建构社会主义的政治价值观,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文明”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我们所要建构的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 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以先进文化为目标, 既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又与时代进步要求和发展趋势相一致的文化价值观念。
“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生态的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为社会和谐提供了制度前提和社会条件。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观。“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原则, 其本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 它既有中华文明的深厚根基, 又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 既肯定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实现了价值主体的广泛性; 既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追求, 又体现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理想, 理应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作为社会主义最高价值观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各自又包含着许多具体的价值观。同时, 又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整体。
只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同富裕, 才能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民主, 才能为社会的富强、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理支持; 只有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和高度文明, 才能给富强、民主、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只有社会和谐, 才能给富强、民主、文明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自然保障、社会条件和情理支持; 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和理想状态, 是人的本质的最高追求, 这个终极价值目标是一个阶段性实现的长期过程, 贯穿并统领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的全过程。总之,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共同构成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规定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发展趋势, 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前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和最高抽象, 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 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 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
第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旨归和价值指向。工人阶级和所有劳动者通过自觉的奋斗, 在消灭阶级、消灭剥削的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平等民主、文明先进、人与自然和谐, 构筑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可以说, 对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社会与生态和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追求, 正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选择。
第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价值内核。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 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 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高度统一的社会主义。这个核心价值观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和奋斗目标, 引领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第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是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升华和高度概括。一方面,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内在需要和必然要求。另一方面,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也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内在需要和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