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印发的通知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通知显然是没有这种效力的。
法律分析
相关通知、规定必须在不违反宪法的条件下地方法规才起作用,但是省政府下发的通知不一定通过人大会,所以不一定能作为法律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应当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一旦违反必然导致其本身无效,更不用谈是否可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另一个是必须坚持法的效力位阶,遵守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即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本身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的内容相冲突。因此,只要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符合以上两点要求,即应认定其效力。同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 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最高人民法院的会议纪要不是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颁布实施的,严格来说不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仅仅具有指导意义。但是,领会该会议纪要的精神和旨意远比其本身是否具有正式法律效力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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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通知显然是没有这种效力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10
不一定的,主要还是看是什么事情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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