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孝道(用理性语言阐述)?

如题所述

孝道就是孝顺的意思,孝——就是老子在上子女在下,顺——就是顺从父母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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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5
孝道推行的实质包含着不平等自由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伦理特殊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上位霸权主义及主观唯心主义。(参见:自我中心、内圣外王、权力意志)没有平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对真理和人权、人类尊严的尊重,也就没有真爱和博爱。

儒家孝道思想及文化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立健全民主法治,才能最终根除封建礼教的社会基础。
第2个回答  2013-10-25
贤妻良母,孝敬公婆!!!就是孝道~~~
第3个回答  2013-10-25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维系统治(“家国同构”,混淆群己权界,公私互犯)的最根本的礼教准则,是汉民族家庭美德与传统文化罪恶糟粕极具争议和威力的混合体。需要明辨的是,理论上和现实中的儒家孝道体系是中国特色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历史的产物,并非人类的所谓“普世伦理”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真理。
  儒家所主张的依靠暴力实行的“慈-孝”(倒设前提,无条件的奴隶主义,所谓“亲憎我,孝方贤”,舜就是以此起家的政治阴谋家,开了扭曲人性、高压伦治、孝廉腐败的恶例。此后中国进入奴隶社会,后世有无数“以〔特定关系〕人为神主圣王”的儒家邪教造成的群体人格畸变,良知理智沦丧的案例。)、“权力-责任”严重不对等,制度倒挂设计的孝道是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的根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违背现代文明社会的契约伦理与责任伦理、生物界的“责任伦理”和自然法的“道德金律”的。
  儒家礼教——孝道推行的实质包含着不平等自由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伦理特殊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上位霸权主义及主观唯心主义。(参见:自我中心、内圣外王、权力意志)没有平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对真理和人权、人类尊严的尊重,也就没有真爱和博爱。
  作为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基础和思想核心的传统孝道在中国根深蒂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自古以来严重威胁着中国人特别是弱势儿童的生存权(儒家传统认为包括身体发肤在内的整个人格的主权属于父母,通过国家暴力和群氓暴力维护这种贿赂人心、婆媳循环、轮流坐庄、一盘散沙的反动统治秩序,却从不愿正视并防止父母侵害其法定被代理人的身体发肤等等)、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获得救助权、表达权、参与权、发展权、婚姻自由权、不作伪证权……以至年长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妨害社会进步,只能养儿防老——现在有的人都不需要“养儿防老”了,更容易暴露人性中的罪恶与孝道之本质)。中国的家庭暴力与社会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淫情暴孝,从小训练;有礼有众,无法无天。)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和孟子的成长过程中都没有正常的家庭结构(包括父爱和家庭教育)。
  伟大的哲学家老子这样看待“礼教圣德”:“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墨子指出:“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儒家孝道思想及文化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立健全民主法治,才能最终根除封建礼教的社会基础。
  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鲁迅先生曾撰文《二十四孝图》、《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等,深入揭批礼教的吃人本质和孝道对国民性的巨大危害,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第4个回答  2013-10-25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从秦汉开始,我国就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国,建成它并维护它要有两条保证。第一条,要保证对广土众民的大国高度集权的有效统治;第二条,要使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与极端分散的农民双方要互相配合,减少对立,在统一的国家协调下,才能从事大规模跨地区的工业建设、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患,救灾防灾。个体农民从中受到实惠,则天下太平。
  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合理选择。家庭是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层生产组织,从而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
  “国”与“家”的关系协调的好,则天下治,反之则乱。保证实现国家、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细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经》中的《孝经》把孝当作天经地义的最高准则。后来北宋的张载作《西铭》,在《孝经》的基础上,融忠孝为一体,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把伦理学、政治学、心性论、本体论组成一个完整的孝的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价值观的共识,起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
  孝道是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看作是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当然也不是天经地义的,永恒不变的。
  古代农业社会,政府重农,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古代职业世袭,有“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训条。古人生活于家庭之内,子女对父母要“晨昏定省”。古代父母与子女不是平等的地位,所以“天下无不是父母”。古代婚姻不考虑子女双方感情因素,只凭父母之命即可组成婚配。
  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结构正在转型过程中,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课题。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大量独生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新型家庭一对夫妇要照顾两对父母,传统观念规定的某些孝道行为规范,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难以照办。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论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着安全港湾的作用。
  今天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时日,深入研究,必有丰厚的成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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