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不行,哪个部门可以投诉

如题所述

见:《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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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8
执行庭长,院长,人大信访办一级一级上
第2个回答  2014-12-18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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