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碰瓷,一对夫妻。由于没有经验,对方撕扯不让报警要求先上医院就先送医院了。事后交警判我全责,当晚伤者因为疑似骨裂打了石膏,但现在检查结果是未骨折。由于只是脚拇指外伤,现医院认为不需开长期假条,碰瓷者拿到报告后抢走病例与X片CT片以及影像判定,开始要求住院。就是拖着不谈赔偿,说是3个月无法干活,要误工费。此人没有纳税收入证明,说自己在工地上干活一天挣200,要求我们这样赔,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打错了,应该是伤情轻微。
由于不想在这件事上浪费过多精力,保险公司表示也可以赔偿1000左右额外的误工费,想不然就赔偿了算了,在医院没有出具假条的情况下,碰瓷者自行休息的时间可以不算入误工时间么?
追答一般来说,在医院治疗的时间肯定是误工期限,但出院之后的时间,如果要认定为误工期限,一般要进行司法鉴定。
一般来说,在医院治疗的时间肯定是误工期限,但出院之后的时间,如果要认定为误工期限,一般要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