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错在教育和引导孩子的方式不对,我认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老师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但是这位老师会遭到大众谴责。这是发生在安徽一所中学的真实故事,这位女孩13岁,因在一次月考中考试成绩全校第一,道法课甚至获得满分成绩,这引来了老师质疑,质疑就不说了,老师还强烈要求该女生重新考试,这明显就是对孩子自尊的伤害,所以我认为女孩溺亡和这位老师的教育方式错误有很大的关系。我认为记者魏老师的教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错误。
一、这位老师的教育方式对孩子来说具有打击性。
相关资料显示,这位老师在面对学生考出高分的这件事情显然是非常不能接受,她直接对学生提出质疑,最后还强烈要求该学生重考,这样的处理方式无疑让这位女生没有选择的余地。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想不开溺水而亡,从整件事情可以看出这位老师的教育具有打击性,并不能积极正面地引导孩子。
二、老师对待此事的处理方式比较激进。
说实话,小编认为要求这位学生重考老师的这一决定比较武断,而且他并没有证据证明孩子有作弊或者购买试卷,仅仅是怀疑就要求孩子重考,这样的做法太激进。
三、老师质疑孩子并没有做正确的引导。
如果老师真的怀疑孩子的成绩有问题,其实可以换一种方式来处理,比如找其谈话先侧面了解情况,并不直截了当地对其表示怀疑,而是对其表现肯定,如果真有作弊那么以后的考试自然会暴露出来,所以老师在引导方面出了错。
综上所述,从这位13岁的女孩溺亡事件我们可以知道,这起事故无疑是应试教育下的牺牲品,由于中国的教育是以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素质的优劣,这就催生了很多老师在传道授业的同时一味地看中和追求分数,从而导致了女孩溺亡的悲剧产生。对于此事,你认为老师应该负责吗?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