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被法院裁定刑事移交公安了,原告封的房产法院要解封,这样合理吗?

被告说给高利润,说保证钱安全没问题,一个月本金利息全给,(我是通过微信认识的)结果两年只给我一万,被告让我走民事起诉他,结果法院裁定刑事移交公安了,请问我封的房产,法院还会给封着码?能等公安局调查清楚吗

如果裁定移交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中止,如果没有查封必要,是应该解封的。民事案件有犯罪嫌疑,法院裁定已移送公安机关,原查封的房地产必须解封。因为案件已经审结,法院不应当再查封被告的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法律分析
不动产被法院查封之后2年自动解封,不过没有执行完毕的话,法院会续封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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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0
这两年国家严打高利贷、套路贷, 所以大量的民间借贷,如果有一点涉及违法行为,都会被裁定移交公安机关先行侦查是否涉及犯罪,如果不涉及,可以重新起诉。因为裁定移送公安之后,该案在法院已经结束,所以法院没有合法依据继续查封案涉房产。如果你需要继续查封财产,也应该跟公安申请。
不过这种案子之所以移送公安审查,那么一般都是认为原告作为高利贷放贷方,涉嫌犯罪,而不是会被告欠债方。所以公安基本不会同意查封被告房产,因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的身份实际上类似受害人。
换句话说,在移送公安后,你倒实际上成为被告了,或者说是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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