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死后长兄已死长嫂有继承权吗?

我有个单身刚叔叔去世了,我爸爸已经去世20年了,妈妈还在,所以我妈妈和我弟弟有继承遗产权利吗?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所以兄长过世之后,长嫂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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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6
其实这一些都是有这一个权利去继承的。因为这一个人是属于自己单身一个人需要他的兄弟就要这一个权利去继承。
第2个回答  2020-09-16
你母亲无继承权,至于你们兄弟有无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你叔叔有无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的话按照顺位,你们兄弟可以代位继承,这个需要调查清楚。
第3个回答  2020-09-16
有一个单身的人,死后长兄也死了,长嫂有继承权吗?如果他有侄子等还有其他兄妹可以有继承权,他的长嫂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第4个回答  2020-09-16
生死会长兄嫂,当然可以有继承的权利,因为这是他们的至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