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枪支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类及其仿制品,子弹制作的工艺品、空弹壳等。
这里说的仿真枪,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外型、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相近,并且其尺寸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都是仿真枪。
2、爆炸物
爆炸物品类,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刀具
管制刀具,如匕首、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等
4、易燃品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点烟器、酒精、油漆、汽油、煤油、松香油、烟饼等
5、剧毒品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6、腐蚀品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等
7、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干扰物品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其他违禁物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扩展资料:
飞机携带物品管理规定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物品,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托运行李的限额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毫升)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它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