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入现金流量表19栏。
编制内容
现金流量表分为主表和附表(即补充资料)两大部分。主表的各项目金额实际上就是每笔现金流入、流出的归属,而附表的各项目金额则是相应会计账户的当期发生额或期末与期初余额的差额。附表是现金流量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下是笔者对现金流量表附表填列所进行的总结。
一般情况下,附表项目可以直接取相应会计账户的发生额或余额,分述如下:
1、净利润,取利润分配表“净利润”项目。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取“管理费用”账户所属“计提的坏账准备”及“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营业外支出”账户所属“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收益”账户所属“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明细账户的借方发生额。
3、固定资产折旧,取“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所属的“折旧费”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
4、无形资产摊销,取“管理费用”等账户所属“无形资产摊销”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取“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所属“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
6、待摊费用减少,取“待摊费用”账户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
7、预提费用增加,取“预提费用”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取“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所属“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等明细账户的借方发生额与贷方发生额的差额。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取“营业外支出”账户所属“固定资产盘亏”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与“营业外收入”账户所属“固定资产盘盈”贷方发生额的差额。
10、财务费用,取“财务费用”账户所属“利息支出”明细账户借方发生额,不包括“利息收入”等其他明细账户发生额。
扩展资料:
编制原则
(1)分类反映原则。为了给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并结合现金流量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企业作出正确的评价,现金流量表应当提供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即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总额以及它们相抵后的结果。
(2)总额反映与净额反映灵活运用原则。为了提供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的信息,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照现金流量总额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按现金流量总额或现金流量净额反映。
现金流量总额是指分别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而不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现金流量净额是指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但现金流量以总额反映比以净额反映所提供的信息更为相关有用。
因此,通常情况下,现金流量应以其总额反映。但是,下述情况可对现金流量以净额反映:某些金额不大的项目。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现金收入和相关的现金支出可以相抵后以净额列示。不反映企业自身的交易或事项的现金流量项目。
例如,证券公司代收客户的款项用于交割买卖证券的款项,期货交易所接受客户交割实物的款项等;又如,银行吸收开户单位活期存款的承兑和偿付。这些项目不属于企业自身业务的现金流量项目,可以以净额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