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得看是哪个年代。在近现代,东莞市(原名东莞县)和深圳市(原名宝安县)是平级的,互不隶属。
今天的东莞和深圳还有香港在
东晋之前都是同一个行政区内。在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设立宝安县,县治在今天的深圳
南头古城,管辖范围包括今天的东莞、深圳、香港。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县治从南头移驻莞城。
到了
明万历元年(1573年)才又从东莞县分出一部分,设立
新安县(县治设在南头古城)。清朝被推翻以后民国三年(1914年)新安县更名为宝安县。
所以,你的这个问题得看是什么年代。明万历元年之前,确实是东莞管今天的深圳和香港地区。之后分出新安县以后,东莞和深圳就是平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