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皮失败了,需要进行专业的双眼皮修复手术。
不同的失败情况,修复的方法也会不一样,比如:
1、双眼皮部分或完全消失
多见于埋线法及缝线法术后,主要是手术方法选择不正确;对眼皮厚而显臃肿者用埋线法未能使其睑板和皮肤在重睑处发生永久粘连,用切开法时睑板前眶隔脂肪及眼轮匝肌去除不彻底,皮肤与睑板未能粘连等,都会出现重睑线不明显的情况。
这种情况应重新选择手术方案对眼皮薄、内眼角无赘皮或赘皮较轻者,可选择埋线法;对眼皮厚(肉泡眼)及内眼角赘皮多者应改为切开法;对重睑线部分消失者,可在局部重新施行手术,新形成的重睑应和残存的重睑线保持弧度的一致和自然。
2、重睑过窄
指双眼皮绝对宽度小于5毫米,出现隐双,或相对于受术者脸形而言,双眼皮宽度过窄,不协调,这与设计及缝合不当有关,可能是由于术前设计(包括事先受术者的要求)过窄,或是缝合位置过低。
沿原切口切开,充分剥离重睑线以下皮肤,去除睑板前的眼轮匝肌及睑板前组织,利用上睑皮肤的伸展性,将切口上提缝合以达到增加重睑的宽度(可增加宽度1-3毫米)。
3、重睑过宽表现
重睑宽度大于8毫米,或相对于脸形(小而圆者)而言其宽度过宽,常见于欧式眼的追求者。不但重睑宽度过宽,且重睑线上及眶骨下的上睑皮下组织及眶隔脂肪由于去除太多而出现凸陷,术后外形不佳。
只需将切口重新设计在6至8毫米范围,并将原切口一同去除即可,其效果良好。对于欧式眼受术者,其修整难度较大,在设计方面除将切口降低外。手术依据情况可行一期或分两期进行。
4、三角眼
重睑线中断,连续性差,中间部分位置过高。或者重睑线内侧过高,睁眼时内侧不能与睑缘一同提起。
重新设计重睑线,加宽重睑线中段及外侧的宽度,沿原重睑线切开,将切口上缘中段及外侧的上睑皮肤去除一部分,使内外侧的宽度协调一致。
5、两眼不对称及弧度不理想
是在双眼皮设计时左右不对称,或是由于手术操作不仔细而导致。
重新按照其中理想的一侧重新设计切开不佳一侧的重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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