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称“
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
不能,不忍,不敢,是为三不欺。
魏文帝问群臣三不欺优劣,群臣以为,任德而不忍欺,任察而不能欺,任刑而不敢欺。对应于“仁者
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
强仁”,安仁出于性善,利仁出于力行,强仁出于不得已。德、察、刑,所任之不同,便成为三者优劣的先后。
不忍欺,不能欺,不敢欺,择其一,皆可以为治。而不忍欺,则更是享有道德优先权,无疑是持之可以御天下的内容。
历史总被理想的模样,越久远的历史越是如此,正如我们的记忆不断塑造童年一样。而现实的意义就在于告诉我们,那些理想不现实。......
王安石论三不欺未尽善,只得圣人之一端,不可单一而用。
子贱之政使人不忍欺,但至德如尧,犹不免于驩兜之类。子产之政使人不能欺,但子产让小吏将鱼儿放生,小吏却将鱼儿烹食了,小吏绘声绘色地描绘了鱼儿游动的样子,子产感慨鱼儿得其所,子产为人所欺明显。西门豹之政使人不敢欺,却使得“民免而无耻”。
王安石认为三者应当兼用。“任德则有不可化者,任察则有不可周者,任刑则有不可服者。”道德、苛察、刑法,莫不可以为治,而并非所有人可以道德教化,苛察恰恰难以全面穷尽一切,刑法更是难以服人心。
三者兼用的“圣人之政”,王安石认为应该是:“仁足以使民不忍欺,智足以使民不能欺,政足以使民不敢欺。”以仁、智、政三方面概括德、察、刑的内容,试图以三不欺兼用,为尽善的途径。
在揭露古人理想之不现实的同时,王安石又重新编织了理想。
实效如何,其变法的结果人尽皆知。
不言其为吕惠卿所卖,是否足智。单言其政为例。如
青苗法,本意所以有助于百姓,但“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之后无力偿还,反而成百姓负担。利不十,法不立,制度之善意设计,在人性面前总是不堪一击。
三不欺之说,理想而已。千年后,王安石识其弊,修补之,而成新的理想。再经千年后,
曾国藩犹为三不欺所欺。所以求不欺之途径,正是欺世之工具。所以然者,人性而已。
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