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 违约损害赔偿金 定金的区别和关系,和他们是否并存?

如题所述

(1)首先看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为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二者是不可并罚的。《合同法》也规定,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可对违约金和法定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是:一般不并用;就高不就低;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条款。
(3)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定金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联系表现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并用不能超过全部货款的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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