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原告无证据起诉到法院,法院有义务调查取证吗?他们会调查还是必须原告自己搜集证据?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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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1

法院没有义务调查取证,谁主张谁举证,必须由原告自行提供证据,但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一、民事诉讼举证证明责任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二、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的规定  

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  

但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  

第五,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虽然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又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对某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强调收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扩展资料:  

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  

二是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三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  

四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证据。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外,其余情形都应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谁主张谁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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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1-22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3个回答  2016-01-22
不考虑特殊情况,按一般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需原告举证,而不是由法院取证。
第4个回答  2016-01-23
法院无调查取证的义务。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选择是否同意以职权搜集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