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设有宜停车没交钱被拍照了算违停。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使用人在道路停车位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车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关于违法停车的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
1、未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的;
2、未按照道路停车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
3、在道路停车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
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记录的停车信息资料,可以作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前款规定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证据。
扩展资料
驾驶人在道路停车位停放车辆注意下列规定:
1、按照规定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停车位停放;
3、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车;
4、正确使用收费设备;
5、服从道路停车管理执法人员的指挥;
6、因交通管制、现场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即时驶离车辆的,应当立即驶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交通管理——车主在划定的泊位停车要注意些什么?
去交罚款就可以了
去交停车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