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2套房,其中一套贷款早已还完,另一套在还贷中,因为想把父母从老家接来广州住,但是两套房子距离比较远,故打算卖掉其中一套,然后再近距离重新买套房子。请问,第三次购房还可以向银行贷款吗?还是说只能付全款了?谢谢!
2016最新政策,广州购房贷款次数限制两次。
广州买房时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流程:
将买房的相关材料送到银行送审;
银行审批通过,出具《银行同意贷款通知书》;
买卖双方到房管局“递件”(即向房管局申请房屋交易过户);
一般来说,递件之后,买卖双方就俾“尾数”(不含银行贷款、首期的房屋交易金额)、中介公司的中介费;
问税、交税;
完税后约10个工作日,出新房产证;
出新房产证之后15个工作日,进行入押(抵押);
入押之后10个工作日左右出押,银行拿回房产证、他项权利证;
出押之后1-3日,银行放款;
借款人需提供材料(用A4纸复印);
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7份配偶2份;
户口本双方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照片页、内容页);
②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开具);
③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私营业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必须经过当年年检)
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2份;
也可提供其他收入来源、易变现财产(租金、存款、债券、证券、房产、车等)
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开发商提供材料
普通购房合同3份;
预售许可证3份;
门牌审批表3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备案合同1份;
客户签字及按手印
谈话笔录1份;
借款申请书2份;
收入证明(双方)1份;
借款合同6份;
抵押表4份;
声明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