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办理手机卡,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一同学叫我用他的身份证帮他办理一张电信卡(2014.10.3),当时我并不知道办理手机卡要本人,因为当时我只有16岁。就把我同学的身份证拿给工作人员,然后他就跟我办理了。但是他最后照了我的像,他说这是为了证明你来办过卡。我要是知道要照像肯定不会帮他办而是叫他自己来办,但是那个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我要照相啊,我现在就害怕我同学哪天不用那张卡了把他随手一扔,然后被坏人捡到拿去干坏事找到我怎么办啊

如果只是单纯帮人办理手机卡,是不会有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通过帮别人办手机卡的方式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只是单纯的帮别人办理手机卡,符合实名制的要求,只是帮别代劳,并且不以经营为目的,偶尔在生活上帮助他人办理手机卡的,是不会有法律责任的。
但是,如果,第一,企图通过帮助他人办理手机卡的方式来进行违法活动的,例如帮助他人利用手机卡进行电信诈骗的,是违法行为,构成诈骗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企图通过虚假的身份证帮助别办理手机卡的,则有可能构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帮助他人办理手机卡,非法获利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只是在生活中偶尔单纯帮助他人办理手机卡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需要帮助者“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根据《解释》第11条的规定,对于明知的认定可以采取“推定明知”的方式。司法机关认为“明知”的含义为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也要明知自己在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即行为人必须意识到自己所帮助的对象是在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有一定的认识或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因此,明知他人利用手机卡进行非法网络犯罪活动,而仍然帮助办理手机卡的,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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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只是你名字开的卡 只要不产生欠费就问题不大 干坏事都要讲证据的 你在不在现场 有没有作案时间 动机 人证 物证 等等.....
你也可以叫你同学将卡过户,如果他不肯 你就拿你身份证去停机 如果他还不肯就把户销了追问

办卡用的是他的身份证,用我的身份证怎么去停机呢?

办卡用的是他的身份证,用我的身份证怎么去停机呢?

追答

这样你只是经办人没有责任的 查通话记录就知不是你使用的 是他授权你去办理的 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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