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所留房产是否需要过户

父亲因病过世,留下几张存,折和2套与母亲共同署名的房产。存,折目前到期,和咨询银行后被告知要做公证才可以取出。我们全家对财产没有任何争议,为了方便办理,打算让有继承权的我、爷爷奶奶三人放弃,由母亲一个人全部继承。现在想咨询的是,我们在公证存折、国债等物品时候,是否需要将房产一同公证?另外听说公证房产要按照市价计算,费用很高,有无办法避免或者减轻?例如以后出售时候我们全家都到场签字等?

你好。你的情况基本来说只能走公证这条路 。但是呢,如果不着急卖房子,可以等一段时间再公证。为什么呢?这涉及到,房产目前是你们家,包括你,及爷爷奶奶,母亲等多人继承。所以不管是要放弃还是要权利,都是要公证来解决。但是如果一段时间后,你爷爷奶奶过世(请不要介意)那么他们自动没有了继承权,这个房子就是你和你母亲来继承,然后你母亲可以直接做遗嘱房产留给你,这样子所有的权利都统一到了你一个人身上,这样子就可以避免公证房产。而只需要公证遗嘱。费用降低。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走法院,可以通过控诉,放弃权利,法院判决。来解决。,但是这个样子感觉上不太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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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08
依法应该公证确权,才可以继承、处置。但是,应该没有必要,房产本来就是你父母共同署名的,你父亲去世后,本来就自然属于你母亲所有。如果要卖,只要提供结婚证,你母亲身份证、房产证、你父亲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就可以了。存折到期后,同样持结婚证,你母亲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你父亲户口注销证明,以及存折,村(居)出具的关系证明,去银行正常办理就行了。追问

不可以。。。我们带着去银行了。银行要求必须公证。我们就担心以后房子出售什么也遇到这个问题。

追答

哦,原来是可以的,或许现在改了吧

第2个回答  2014-04-08
是这样,规定是只要你爹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不管登记人是他俩谁姓名,在没有特殊约定前提,都属于他俩婚后共有财产,他俩一家一半。
你们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才可以处置属于你爹名下那一半财产(包括住房,存款,等)
需要在你爹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你爹那一半财产。
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持证件一起到公证处,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做完公证,就可以由继承者自由处置那些财产了。住房也是一样。得到公证书,去房管办理继承过户。才可以。
公证的费用。是继承财产额度的2%。
如果房子是你母亲继承,就属于他合法拥有财产了。她随意出租买卖,转让,不需要经过你们任何人同意或是签字授权。追问

这些我都明白。我们都打算让母亲继承。问题是公证费用是房价的2%加上评估费用等。2套房子的费用加起来2万多了,我们一点争议都没有,能不能通过别的合法途径,避免这个费用?

追答

不能避免这个继承费。
因为人已经不在了,只有继承确权后,才可以处置。人不在了无法通过赠与或是买卖过户房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要办理继承过户。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4-04-09
不过户这房子有什么变动你什么也办不了,只能长期住下去了如果动迁了卖房了什么都办不了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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