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病过世,留下几张存,折和2套与母亲共同署名的房产。存,折目前到期,和咨询银行后被告知要做公证才可以取出。我们全家对财产没有任何争议,为了方便办理,打算让有继承权的我、爷爷奶奶三人放弃,由母亲一个人全部继承。现在想咨询的是,我们在公证存折、国债等物品时候,是否需要将房产一同公证?另外听说公证房产要按照市价计算,费用很高,有无办法避免或者减轻?例如以后出售时候我们全家都到场签字等?
不可以。。。我们带着去银行了。银行要求必须公证。我们就担心以后房子出售什么也遇到这个问题。
追答哦,原来是可以的,或许现在改了吧
这些我都明白。我们都打算让母亲继承。问题是公证费用是房价的2%加上评估费用等。2套房子的费用加起来2万多了,我们一点争议都没有,能不能通过别的合法途径,避免这个费用?
追答不能避免这个继承费。
因为人已经不在了,只有继承确权后,才可以处置。人不在了无法通过赠与或是买卖过户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