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语文孟子五章原文及翻译

如题所述

大学语文孟子五章原文如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大学语文孟子五章翻译如下: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

这是讲孔子『听讼』,他「听讼」,就是判案子,他自己说,『吾犹人也』,就是我跟别人没有两样,跟人家差不多,意思是在听取双方讼词以后,判断谁是谁非,当然孔子断案应该是很明断。

当然能够像孔子那样明断的人,估计当时也不少,像子路那肯定也是这样,前面刚讲的,「片言可以折狱」,孔子说我也不外乎如此而已。但是孔子不同于子路,或者其它的听讼者,在于『必也使无讼乎』,这是圣人的能耐,使人无讼,就是以德化人,让人家不用诉讼、不用打官司了,换句话说,把别人的对立、矛盾全给化解了。

在周文王的时候,周文王那时候是商朝的一个诸侯国,在西伯这个地方。当时附近有两个小的邻国,两个国君为了争田地,争不下来,互相之间谁都不让。这两个国,一个是虞国,一个是芮国。于是两个国君就相约到周国,就是周家,那个时候还没有称国,没有成为周朝,到西伯那里去找周文王评理,看这田地应该给谁。

结果,他们还没有去见到周文王之前,进了西伯的边境以后,就看到这里的人,无论是士农工商,是什么人,都互相的礼让,彬彬有礼,绝对不会为一些小利去争。

这两个国君看到之后,都感觉到很惭愧,你看人家市井之辈,在这里都能够做到这么样的谦逊有礼,咱们做国君的怎么还能争!于是他们两个人也就不再找周文王去论理了,就回去了,互相都要把这田让出来,结果所争的田就变成闲田,就是大家都不要,就不属于这一家,也不属于那一家,闲田。这就是周文王以德化人的、使人无讼的一个史证。

这个比听讼要高,周文王有没有去听讼?有没有给他断案,你这田是归谁的?即使是再明断,另一方,输了的那方肯定都不服,他那个对立没有化解,不如能够使他无讼,他不再争了,这个一定要用德行去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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