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簿的官阶是正九品,与县丞类似,他们通常出身于监贡生。
在一些县级行政单位中,既设有县丞又设有主簿,那么主簿就是县丞的三把手,被俗称为“三尹”。以现代的话来说,知县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县丞则是常务副县长,主簿则是一般的副县长。
从工作性质来看,主簿和县丞并无太大区别,通常会被派遣至外地分管某一领域的行政事务。同样,也有一些主簿会隶属于河道管理系统。
然而,并非每个县级行政单位都会设立县丞和主簿。有些县同时设置县丞和主簿,有些县只设县丞而没有主簿,还有一些县则同时没有县丞和主簿。
史上各个省份的县丞和主簿设置情况如下:
1、直隶:县丞10人,无主簿。
2、山东:县丞31人,主簿2人。
3、山西:县丞6人,主簿1人。
4、河南:县丞17人,主簿1人。
5、江苏:县丞29人,主簿14人。
6、安徽:县丞15人,主簿4人。
7、江西:县丞48人,主簿2人。
8、福建:县丞23人,主簿1人。
9、浙江:县丞45人,主簿11人。
10、贵州:县丞9人,主簿1人。
11、湖北:县丞18人,主簿4人。
12、湖南:县丞14人,主簿1人。
13、陕西:县丞18人,主簿3人。
14、甘肃:县丞9人,主簿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