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方开了专票后,结款还被付款方扣除了百分之6的税费?

给甲方开了百分之1的专票,税钱付给税务局的(因为疫情,小规模的是百分之1),寄给甲方了,甲方说他要缴百分之7的税,所以在结款金额里面私自扣除了百分之6.24的税钱。请问这个操作合规么?没签合同,因为做的活是有多少做多少~那种

不合规,付款方扣你的款项没任何依据,付款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他的税款是按销项减进项后计算,有可能他还会出现留抵不交税情况,你开的专票是作为他的进项抵减的追问

没签订任何合同,都是口头协议。(因为这项目有些项目单价高,有些项目单价低)

做了两个多月,很坑,于是不做了,让他们结算。
他们说要专的票(但没说要几个点专票),我这边公司是小微企业,最近国家减免税务,就是开了百分之1的专票过去,他那边结算的时候没走对公,转的支付宝,扣除了百分之1+6.24的点!加上我们交税务局的税钱,总共就是百分之7.24的点。请问我可以怎样维权

追答

拿政策和对方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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