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址有讲究吗

诉讼地址有讲究吗

有讲究,在约定合同的起诉地点时,必须注意,不得违反法院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比如这项合同是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就必须是当地的知识产权法院进行管辖。除此之外,法律对于合同的约定起诉,地点并没有做过多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诸如被告的住所地、原告的住所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的签订地以及不动产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甲乙双方任意一方的住所地的法院来约定管辖,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合同纠纷由甲方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某些特殊的合同,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强制规定了合同的管辖地,这就是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此,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即使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管辖法院,也会因为专属管辖而被排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在被告所在地或常住地起诉。对于合同纠纷,在双方没有约定时,法律规定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对于民事行为,遵循“意定大于法定,契约自由”原则,在不违反审级管理的规定下,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发生争议时的管辖法院,可以约定的管辖法院有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法院管辖。
在没有约定情况下,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或某公司即被告所在地高淳法院起诉;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参考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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