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下达四川省2020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据悉, 此次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每年120元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 省级财政对三州和扩权县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25元,对其余地方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15元。2020年,共计下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补助资金2797.5万元。

法律依据:《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 第五条 按照上年度父母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人数,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按人均不低于5元、市(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标准,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补足。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得冲抵国家和省规定应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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