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士官体检不合格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申请复检。
定向士官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当场告知,由考生签字确认。具体项目的话,比如大家最常见的身高、体重、视力,再比如内科外科,血检尿检等,具体的标准跟普通士兵入伍的标准要求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还是不合格的话,会被刷掉。
一、定向士官体检合格标准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为合格;
(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
(3)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4)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为不合格;
(5)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为不合格;
(6)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为不合格;
(7)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为不合格;
(8)中、重度腋臭,不合格等。
二、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于体检当日,空腹到达体检站,佩戴口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当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无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者不安排体检。
2.体检前应规范生活作息,饮食宜清淡,避免进食火锅、烧烤以及容易导致身体指标异常的食物、药物,避免参加可能导致身体受伤的活动。对于体重、视力处于合格边缘的,尤其应注意控制饮食和保护视力。
3.体检一律按照“当日、当场、当次”体检结论为准,在其他时间、其他场合的检查结论均不作为征兵体检结论。考生在参加体格检查时,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率等客观指标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组织复查,并签字确认,离开体检站后体检结论一律不予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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