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能得到判决书

如题所述

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能得到判决书分情况:
1、如果是简易的程序,一般二十日内下判决书;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1)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只要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都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11-17

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下判决书,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之日起45天下判决书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了审理期限,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45天。也就说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从立案之日起到裁判文书送达之日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条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调解期间、中止诉讼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审理期限。审理期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