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定期)、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就业前健康健康检查是指用人单位对准备从事某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工作前进行的健康检查。目的在于发现职业禁忌症。如从事铅、苯作作业的工人着重进行神经系统和血象的检查,以确定该工人的健康状况能否合适从事该项作业。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是指用人单位按一定时间间隔对从事某种作业的工人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目的在于发现职业禁忌症和所从事职业相关损害。并对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所从事职业相关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离岗时和应急时健康检查:
离岗或转岗时健康检查是指职工调离当前工作岗位或者改变目前工作岗位前所进行的健康检查。目的是为了掌握中在离岗或转岗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有无损坏或可疑征象。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总则:
1、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 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2、总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3、总则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