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当临时工,工伤断臂,右臂截止只剩下十多厘米,私了应该索赔多少?公了呢?

请速答,急!

先看公了,然后参照公了谈私了。
1、公了,三级伤残,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单位需要一次性支付的:医疗费、大约1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停工留限期工资(如果单位在你住院、休养期间都发工资就不能重复支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的本人工资。
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0%的伤残津贴,再加上护理费本人工资的30%,但最多不能超过本人工资,所以你可以享受本人工资的100%,直到退休。退休以后发退休金,停发伤残津贴。
2、私了,建议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限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计算,可以从现在到退休,计算一下数额,估计很高,单位不大可能同意全额支付。既然私了,职工就要在数额上让步,毕竟你可以一次性拿到赔偿,数额较大,利息也很高,我觉得要是一次性计算,能拿到总额的80%就很好了,个人不算吃亏,单位其实是愿意按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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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2
首先 先明确自己的伤残等级。“13)一侧肘上缺失;”你这损伤属3级伤残。

再按《工伤保险条》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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