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只裁判诉讼费,为什么律师费用这么多,不能让败诉的一方承担呢?如果追求的价值比律师费还少,那谁还愿意打官司,不打官司,那自己的利益又实际受损了,这不影响公平吗如果发生了纠纷 自己要不懂法律必须要律师帮忙 比如说借给别人两千块, 请律师要花1500。如果不让欠款人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那么实际上自己不是只要回500元吗 如果法律不规定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有很多官司老百姓打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