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承担

如题所述

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承担,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主张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诉求。
1、有一些例外情形,法律有关于律师费由败诉一方承担的相应规定,比如一些涉及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人身侵权赔偿、商事仲裁等纠纷的案件,或者在一些合同类的纠纷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签订的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诸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一方因维权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法院也会支持原告主张被告一方在败诉情形下承担其律师费的诉求。
2、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对于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约定,必须明确写明,最好不要使用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的措辞。为了举证证明确实产生相应律师费的事实,向法院提供你与律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以及你向律所支付律师费的转账凭证和律所为你出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等材料,避免法院在律师费认定方面存在不能查明的情况,进而无法在判决中支持你提出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况: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3、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
4、专利权纠纷案件。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担保权纠纷案件。
5、不正当竞争案件。
6、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7、法律援助案件。
8、仲裁案件。
9、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综上所述,律师费并不完全是由败诉方承担,除了特殊情况以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二条
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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