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10-17
1994年2月1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概念了,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夫妻关系。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则需要寻找证据来证明: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