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办身份证需要回当地派出所吗

如题所述

第一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办理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照片采集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的,一般1到3个月期间可以领取到身份证。
2、已经办理过身份证,进行身份证补领、换领的,可异地办理,无需回本地,且需要申请人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有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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