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淋压力的验收规范

如题所述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安装在易于接触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顶板或吊顶下位置。若喷头附近有障碍物,应遵循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和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喷水强度、喷头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且不应超过表7.1.2的规定,也不宜小于2.4米。
7.1.3 直立型和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介于75mm至150mm之间,除非是吊顶型喷头或吊顶下安装的喷头。
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等场所的通道上方应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米,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7.1.6 货架内置喷头应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7.1.3条的规定,且与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若喷头上方有孔洞或缝隙,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平方米,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8 净空高度超过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相邻的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根据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米;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米。
7.1.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7.1.13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配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根据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米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0.1的规定。
7.1.14 直立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00mm。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7.1.15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米。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或帆指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喷头和水幕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7.2 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7.2.1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离宜符合表7.2.1的规定(见图7.2.1)。
7.2.2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45米、其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9米范围内,如有屋架等间断障碍物或管道时,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7.2.2的规定(见图7.2.2)。
7.2.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米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见图7.2.3)。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7.2.4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不到顶隔墙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垂直距离的2倍(见图7.2.4)。
7.2.5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靠墙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见图7.2.5):
1. 障碍物横截面边长小于750毫米时,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应按公式7.2.5确定。
2. 障碍物横截面边长等于或大于750毫米或a的计算值大于本规范表7.1.2中喷头与端墙距离的规定时,应在靠墙障碍物下增设喷头。
7.2.6 边墙型喷头的两侧1米及正前方2米范围内,顶板或吊顶下不应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