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过户能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吗

如题所述

在房屋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也可以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相关民事法律行为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因为签合同取得的财产是应该返还的,不过,善意取得人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房屋已过户能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吗?

房屋已过户的也可以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若买卖合同不成立,买家应该退还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主张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起诉书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是一定要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的,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共有产权人在不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卖了房子,虽然另一方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但对于买家来讲,若买家是善意取得的,房子已经过户的,买家没必要退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