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1-21
不动产的效力原则是公示公信,以登记为准的.他提供的那三种材料不能证明其是该房的产权人,不成立表见代理.杨某的行为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该转租效力如何要由钱某决定.
你是否可以向转租的杨某索赔,我持保留意见.这也是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的原因.如果成立表见代理,实际上等于免去了你的责任,你是善意第三人.但这里从适用范围上来说,和表见代理无关,表见代理多适用于动产纠纷(可移转占有的,债权关系),从责任认定上来说,你的行为还不足以成立"你有理由相信杨某是有处分权的".
我认为你只能索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谈不上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1-21
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