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乱停该怎么处罚

我现在住西安这边 昨天我去康复路进货 把电动车停在贝斯特精品市场的门口 后来我出来就车子就被城管拉走了 我出来向人打听了下 停在这边的电动车都那里去了 别人告诉我说被城管拉走了 叫我去找那边的城管 我过去问那个城管说 麻烦问您下 我的电动车 停那边被你们拉到那里去了 那个城管不理我 还说不知道 后来在我的一再恳求下 他才告诉说被拉到西京医院那边了 到了那边 我就问那个城管 他告诉我说 6点在过来 现在在检查 后来我又在问他 是不是交200快钱 车子就还我 这时一个胖胖的穿着西装的“大哥”就告诉我说 现在电动车乱停 要扣留15天 我又不懂这些规章制度 也不知道跟他怎么说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我就在那里站了一会 另一个城管见我不走就跟我说明天2点在过来 于是我就回来了 想明天在去看看 对不起 打了怎么长字 我只是想发泄下我心中的不满而已 我想知道的是 像我这样应该处罚多少钱 车子什么时候能取回来

没有针对电动车的具体规定。

一般参照摩托车违停处罚。即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人在现场拒绝配合驶离,妨碍交通及其它车辆通行的,处200元。如果车辆被强制运走的,取车时可能还要交该停车场的(50元左右)停车费。

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违规停车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机动车的各省市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违规停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

禁止在下列区域停放非机动车:

(一)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

(二)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第三十三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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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城管没权利罚你钱,你可以去报警,只有交警才有交通罚款的权利~,如果那边不能停车他会有给警示牌,如果没有警示牌,城管他只能帮你保管,在给你提示那边不能停车。所以不要给他钱,他不给你车,你可以叫交警协助,或者,去报警说他偷你车。有的城管太可恨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1,对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当场纠正,及时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或督促其立即驶离现场。
  2,若驾驶人不听劝告或车辆长时间占道,执勤民警将对违规占道停放的电动车实施强制拖移措施。
  3。对拖移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一律接受法制教育,在接受教育考试合格并缴纳罚款后才可以取车。
第3个回答  2015-11-07
200元以下
还可以向交警部门投诉
主要看停在哪里
第4个回答  2018-01-13

交警提醒:即日起,电动车有以下行为直接罚款,已经有人被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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