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公积金提取去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市北区公积金可以在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而装修房屋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想要办理公积金提取,必须先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统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该准备以下资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以在相关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是提取房主本人的公积金则不需提供,如果是提取房主配偶的公积金就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综上所述: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公积金提取也是受到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的,并不是说交了个人公积金想要提取就能随意提取的。比如说,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的时候,是可以支取个人帐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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