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请事假扣工资须遵循以下几点
1、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二十天的或者一次请事假不超过十五天的,不扣工资;
2、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二十天的或者一次请事假超过十五天的,超过的天数的工资按照员工原一天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
3、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三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
4、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六十天的,超过的天数不发工资;
5、如果员工在没有经过允许请假就擅自离岗的,或者假期期满还没有回归岗位的,按照旷工处分,如果旷工六天以下的,需要扣除旷工天数的工资,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的当月工资不发放。

请假遵循的原则:
1、员工在国家规定的公休日或者节假日意外,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必须需要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可以请事假;
2、事假需要由本人亲自提出申请,并且经过相关的工作人员批准、主管签字批准后报给人事部门备案。
员工在请事假的时候必须具备充分的理由才能通过事假审批,否则也是很难请到事假的,而且每个事业单位请事假的扣除标准都不太一样,具体标准还是要根据单位的规定判断。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请事假的工资扣除标准并没有明确的国家规定。

事业单位事假怎么扣工资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二十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十五天的,原工资照发。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二十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十五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发。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发,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扣工资违法吗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属于违法行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法院裁定的费用以及法律要求的其它支出等,除了这些理由外,单位不能盲目扣劳动者工资。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二十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十五天的,原工资照发。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二十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十五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发。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发,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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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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