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地就医医保怎么用

如题所述

异地看病要想用医保,首先要个人垫付全额医药费,出院后一个月内患者可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3、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a、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b、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c、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d、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e、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f、身份证复印件1份

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外地就医的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地医保申请批准后可以报销。在外地住院就医时,需要先向参合地医保提出申请,批准了以后可以报销,否则参合地是不给报销的。参保地批准以后带上住院的病历、住院的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诊断书、出院的小结、身份证、户口本和合作医疗本及转院的手续这些资料到指定的报销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卡在外地不能用,本省异地医保卡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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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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