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出入境办理地点

如题所述

宝山区出入境办理地点为宝杨路628号。轨道公交线路:3号线友谊路站。

业务范围:
本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申领、换发、补发、加注业务。
本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本区/县户籍居民赴港澳探亲(限探港澳永久居民)、定居业务。
本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本区/县户籍居民赴台湾探亲、定居业务。
本市居民港澳旅游签注自助业务。
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
短期出国人员恢复户口业务。
本区/县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的申请、延期、变更。
收费业务。
发证业务。
外省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申领、换发、补发、加注业务。
外省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外省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宝山区出入境要求如下:
1、办事人员需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数字哨兵”或场所码扫码检测;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在37。3℃以下;
2、针对无法扫码、亮码的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纸质离线“随申码”,由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检验健康状态,并登记信息;
3、办事人员严格落实“二米线”要求,安静、有序办理业务,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同一事项陪同人员不得超过1人;业务办理完成后尽快离场。
出国护照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
1、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护照照片一张;特殊岗位人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办理出国护照。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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