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家属,是指犯罪嫌疑人家属吗?
1、可以不用通过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需要一定程序。
《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因此,近亲属需要向办案机关也就是检察院的公诉科承办检察官申请会见,检察官同意后,还要向公安局申请,然后才能会见或通信。
2、再者,如果嫌疑人委托近亲属作为辩护人,那么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后,则作为辩护人的近亲属可以不经过批准,直接去看守所会见。(但是,需要犯罪嫌疑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综上,具体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去看守所。但是需要事先向检察院和公安局申请,获得批准。但是律师就不需要这些复杂手续。此外,家属不能复制案件材料,律师可以。
追问是犯罪嫌疑人家属。我的意思是案件在检查院了,家属没请律师,怎样能了解案件发展到哪步了?因为这个案件事实已非常清楚了,只能等法院判了,没请律师,家属就什么都不能知道了是吗?
追答不是啊。
不是说了吗
如果不请律师,委托家属做辩护人,可以去了解
而且可以会见嫌疑人
如果家属觉得有能力担任辩护人,完全可以不请律师
或者嫌疑人有能力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