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财产,主张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追问你好李律师!当初口头上说一个月还一点,前五个月加起来还一万多后来就一分也不还了。离还钱还有五个月我现在需要钱。可他就是说没钱不还。我起诉他有没有用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