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根据自身的倾向选择监护人,在确定监护人的经济条件能够保证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需求,但是如果已经判定了抚养权,想要变更可以由父母中其中的一方进行申请,孩子自身是不具有申请资格的。
在法律中规定,一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1.原本有子女的抚养权,但在这期间因伤致残或是因为某些原因收入骤降,无法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此等情绪之下可以选择变更抚养权;2.孩子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但是手握孩子的抚养权但不尽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的教育、学习不重视不在意,甚至恶意的虐待和殴打孩子,这种情形一旦发现应该及时进行抚养权的变更;3.年满十周岁的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抚养孩子,这时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主观意向,进行抚养权的变更;4.其他存在的有着正当理由的变更因素也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以此来看,未成年子女只要满了10周岁,就可以自主选择跟随自己想要一起生活的一方,法院会更大程度的尊重孩子的想法和意见。夫妻离婚受伤最深的就是子女,大人可以另外选择配偶,可对于子女来说没有选择亲生父母的权力,只能在破碎的家庭中将重心偏向自己更爱的那一个,于他们而言,内心深处是极度脆弱的,是需要我们用心呵护的。
所以哪怕是离婚了,哪怕是没有抚养权,也应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以及心理进行关爱,让他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