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偿还完,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吗?

如题所述

一、你们已经离婚了,不可以追偿。

在婚姻有效的时候,所有的债务都可以分清,然后达成了离婚条件,就可以离婚了。

但是离婚了以后想要再分一部分情感债务,就不会成功的,也不会有效了。

离婚已经没有关系了,就算你还债务还得非常辛苦,也是你自愿这样辛苦的,所以另一方并没有责任偿还债务,也不需要为你的辛苦付出一些情感债务。

作为曾经喜欢过彼此的过来人,这样的追债不偿还,也是有一点为难对方了,但是对于彼此的现实来说,永远是合乎情理的。

二、根据两人关系,确实不需要另一方偿还。

结婚的时候,没有想过要一起分担情感债务,离了婚以后,想到了要分一些经济债务,这就是自己觉得吃亏了,然后需要给予补偿,这是失效的行为。

是追一种公平待遇的话,也是追讨不到符合现实定义的情感债务,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已经达成了离婚条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追债是不成功的。

所以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再离婚,不然离了婚以后就会后悔,后悔已经于事无补。

三、离婚以后的债务属于私人定制的,不需要没有关系的人偿还。

还清了所有债务,想要让另一方分担一点应该分担的情感债务,这也是一种彼此情感交往距离给予的存在感,但是另一方有权否决这种经济补偿。

这也是两个人离婚了以后,有一些债务已经形成了私人账单,不属于两个人共有的经济负担,所以一个人偿还了所有债务,现在想要分债务,十分不成功。

不偿还婚姻债务是另一方的本分,要是偿还了离婚以后的债务,就是一种情分世界。

你遇到了什么样的前任十分重要,所以偿还不偿还之间,你已经需要自己负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12
可以。因为这些债务是属于夫妻二人的,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债务仍旧是两个人的责任,如果一人还完,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第2个回答  2021-11-12
可以的,在法律上,这属于双方共同的债务纠纷,需要一同偿还,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该义务。
第3个回答  2021-11-12
不可以。因为这是自己应该承担的,不应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