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工伤认定但没做鉴定离职的话对后续的赔偿这些有影响吗?

我是2021年4月26发生的工伤,当时医院给出的诊断是左手腕骨折。而且由于伤情比较严重,手腕里还装了钢钉,伤残鉴定需要等手腕你的钢筋取出来之后才能做。也就是说还需要二次手术。所以我就想问问,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二次手术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之后去鉴定伤残鉴定的话。如果有等级的话那些应有的赔偿应该还有吗?

没有影响。但是劝你不要离职,因为不离职对你更有利。正常情况下,员工做了工伤认定,单位是不能辞退的。所以,你为什么要离职呢?

现在,你已经被认定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报销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当你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就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伤残待遇。单位想要与你解除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等,而你提出离职,就无法享受失业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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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没有影响。工伤已经认定下来,是否有伤残等级在康复后进行鉴定,辞职是不影响的,等工伤等级下来后,依据伤残等级要求工伤待遇赔偿。在离职前发生的事故,单位应当承担责任。而且工伤期间公司不能辞退职工,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己要求离职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单位必须在职工发生工伤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报,那么职工个人及其亲属都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的。职工可以自己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即使已经离职,但毕竟是在离职前发生的事故,单位应当承担责任。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只要鉴定是工伤,即使辞职后也是可以申请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7-16
做了工伤认定但没做鉴定,若离职对后读赔偿是有影响的,因为没做鉴定就确定不了伤残等级,也就无法确定赔偿数额。再有赔偿的项目也有所在单位承担,如一次伤残补助金和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是单位承担的,你现在辞职,这些赔偿怎么办?建议先不要辞职。
第3个回答  2021-07-17
没有影响。离职不影响工伤的正常赔偿。而且有三个一次性赔偿是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才能拿的。
第4个回答  2021-07-16
做了工伤认定,不管你离不离职还是有没有做鉴定,对于你的第二次手术费用还是赔偿都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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