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完事遇“警察”,开口就要5000元,给不给?

如题所述

张老三嫖娼结束,走出门就被两个“便衣”叫住了:“我们是派出所的,你嫖娼违法了,应该罚款5000元,现在赶紧把罚款交了,就不追究你责任了。”

“能不能少点儿,我现在也没那么多钱啊?”张老三摸着自己的兜儿说。见张老三没有顺利给钱,其中一名“便衣”拿出电话,拨通了“队长”的电话,并向“队长”汇报现场情况。张老三和“队长”通了电话。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队长”同意张老三交3000元了事。之后,两名“便衣”就让张老三离开了。

事后,张老三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儿,于是选择了报警。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两名“便衣”和“队长”冒充警察“抓嫖”,以对“嫖客”罚款为由骗取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嫖娼完事遇“警察”,开口就要5000元,给不给?

有些人会说,另外三个人为什么是招摇撞骗罪而不是敲诈勒索罪呢?招摇撞骗罪规定在刑法第279条之中,所惩罚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尤其是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其主要的落脚点在于“冒充”以及“骗”上。在骗取被害人钱财的同时,还侵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被害人对于钱财的给付在表面上是基于受骗而“主动”给的。

而敲诈勒索罪规定在刑法第274条之中,主要打击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胁迫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敲诈”,也就是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怎么怎么样。被害人给予钱财是基于恐惧而被动给的。

像本案的这种情况,两名“便衣”和“队长”明显地冒充了人民警察,同时,张老三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主动”给钱以逃避处罚、而非基于恐惧而被动给钱。毕竟,中间还有一段讨价还价的过程呢,而是即便张老三不给钱,对方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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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18
答:警察抓嫖娼,是会将嫖娼人员带到警局审查的,审查结案后再作处罚;开口就要钱的绝对是假警察,不要给钱,是敲诈。
第2个回答  2022-04-18
应该给对方,如果不给对方的话,自己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方也会威胁自己,对自己来说更不好了。
第3个回答  2022-04-18
不应该给的。嫖娼一般情况下是拘留,还会处罚1000块钱左右,他要这么多的钱,很可能是一些诈骗分子。
第4个回答  2022-04-18
要是我肯定不给,因为一般警察都是直接抓人的,并不会让你给钱,动脑想一下就知道不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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