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通知书为什么必须邮寄

交房通知书为什么必须邮寄

交房通知书并不一定必须邮寄,也可以由业主本人去取。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交付,开发商主要负责对业主进行身份验证,收取一些遗留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带领业主验房,最后发放钥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我国大多数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交房时记得检查闭水实验和暖气打压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交房的流程是什么
交房的流程如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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